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附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有序停放校园车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校外车辆入校申请管理

院内各部门申请外来车辆进校时,做到“无必要、不申请”。各部门严格把控外来入校车辆的事由和数量,严禁各类无证、无牌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校区。各部门要向司乘人员明确告知学院交通管理规定,保证车辆、人员入校后遵守学院规定,文明驾驶。

2.所有车辆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所有入校车辆要严格遵守限速规定,车辆进出入校门限速为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在院内行驶时须做到稳驾慢行,注意观察来往行人,在行人较多的时段和路段要做到耐心等候,礼让行人,严禁鸣笛抢行。严禁超速行驶、飙车、练车、急刹车、急转弯、车外抛物等行为。

3.后勤服务车辆按时按规定路线运行

学院后勤服务单位(超市、食堂、快递、饮用水等相关单位)相关车辆原则上学生上课时进出学院,进入校园大门后沿体育馆、商业街沿线运行,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总务处、保卫处报告。

4.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严禁乱停乱放

所有车辆须在已划定的车辆停放区域停放,无划定停车位的区域禁止停车(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等学生出入较多区域严禁停车),严禁在标有“消防通道”和人员流动量大的路口、通道停车。

5.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充电,严禁乱停乱放和私拉乱接

所有非车辆须悬挂车牌并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棚有序停放和充电,严禁在机动车停车位和通道区域停放,严禁在插座上私拉乱接,以免引起火灾。

6.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违规处置

保卫处将加强院内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管理和巡查,若发现违规行车、停车、充电等行为,将通过贴告示、通报等形式对违规的师生员工进行提醒警示,若情节严重,则向学院报告,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保卫处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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