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中心,团委:
为传承爱国拥军传统,凝聚爱国拥军力量,共同唱响“关爱与您相伴,温暖照亮人生”的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传递真善美,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帮助,为建强“三优池州”、筑梦“十四五”汇聚力量。根据《关于招募池州市市直“双拥(崇军)志愿服务队”队员的通知》(池拥办[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扬我市双拥工作优良传统,进一步浓厚“军爱民民拥军"的鱼水情谊,在全市营造爱国拥军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主动开展“红色故事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等双拥宣传活动,当好党委政府和关爱对象之间的桥梁纽带,发挥志愿服务社会引领示范作用。
(二)组织“爱心送进光荣门”“崇军路上情系老兵”等系列活动;关爱边海防官兵家庭;关怀遭遇突发变故或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及“三属”家庭等。
(三)到光荣院、敬老院、独居孤寡老军人军属家庭开展爱老敬老活动;针对特困优抚对象不同需求,开展精细化和个性化服务。
(四)协助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五)开展“文明交通岗”、“长江卫士”等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管理
“池州市市直双拥(崇军)志愿服务队”在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双拥办负责同志兼任志愿服务队名誉队长。
(一)队员招募。队员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吸纳两种方式,欢迎学院教职员工积极报名参加,填写《双拥志愿服务队队员登记表》(申请表见附件),报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报市双拥办审核。优秀共产党员、“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等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队员登记。经市双拥办审核通过的队员,可通过“中国志愿服务”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队统一进行注册,填写志愿服务类别。已注册过的队员不用再重复注册。个人注册完成后,申请加入“池州市市直双拥(崇军)志愿服务队”。
(三)活动开展。“池州市市直双拥(崇军)志愿服务队”将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志愿活动项目,并通过“联络员QQ群”发布志愿服务项目信息,队员自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将根据年度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的工作计划及全市双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每次活动时长计入个人志愿服务总时长。
(四)评先评优。市双拥办将根据年度志愿服务时长、日常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等综合因素,开展年度志愿服务评先评优活动,作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退役军人”和年度双拥优秀(合格)单位考核评选内容之一。
本通知志愿者招募长期有效,集中招募工作3月底前截止。
联系人:张贤、陈俊
联系电话(传真): 3388366
附件:双拥(崇军)志愿服务队队员登记表
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